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旨在全面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到2025年,全国畜禽屠宰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屠宰产能向养殖主产区集聚,与养殖产能匹配度明显提高;落后产能有序压减,牛羊禽集中屠宰扎实推进,畜禽屠宰产能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稳步提高,畜禽屠宰规范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生猪屠宰企业全部实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屠宰GMP),部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达200家以上,其他畜禽屠宰标准化创建稳步开展;畜禽屠宰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据悉,此次行动重点任务包括4个方面。
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出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等管理制度,健全畜禽屠宰标准体系,全面规范畜禽屠宰行为和秩序。各地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地方配套立法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畜禽屠宰管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制修订。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确需设置小型屠宰场点的,各地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科学规划行业发展,各地要科学制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有序压减落后产能,稳步提高屠宰产能利用率和行业集中度;优化企业布局,引导畜禽屠宰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推进畜禽屠宰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严格企业设立管理,畜禽屠宰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本省份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实行定点屠宰管理的,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批。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不符合条件的畜禽屠宰企业,责令停业整顿,逾期仍未达到法定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于依法设立的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方可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加强过程监管,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屠宰企业信用档案管理,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加强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和经费保障。强化风险监测结果应用,做好追溯核查。加快推动牛羊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落实肉品品质检验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抓好畜禽屠宰标准落实工作,全面推行生猪屠宰GMP,鼓励各地对其他畜禽实施屠宰GMP。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保持对私屠滥宰、注水等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从畜禽进厂(场)查验到产品出厂(场)以及问题产品召回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屠宰检疫申报、动物疫病检测、动物疫情报告和清洗消毒等疫病防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各地要规范开展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要督促企业建立内部培训考核制度,确保企业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技能,落实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督促屠宰企业依法执行畜禽屠宰车间设计规范、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鼓励企业实施畜禽肉分割、质量分级等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是加强支撑保障,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示范创建,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在 非洲猪瘟 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中,优先将屠宰标准化示范单位纳入“点对点”调运接收企业范围。推动智慧监管,各地要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屠宰企业的智慧监管,积极推动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促进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信息关联,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推动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落实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统计报送信息系统。加强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推动出台促进畜禽屠宰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屠宰加工机械装备研发和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建设。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支持屠宰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