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农业农村部在回复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时表示,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完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并适时研究完善资金支持政策,进一步调动主产区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
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提到,近年来在促进生猪主产区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印发了《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实行“三抓两保”(抓产销大省、养殖大县、养殖大场,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保规模养殖场数量底线)分级调控措施,重点加大生猪主产区的产能调控力度,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
同时,在完善生猪主产区奖励机制方面,中央财政持续安排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每年支持500个左右生猪调出大县。按照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存栏量等测算分配奖励资金,用于引导和支持大县生猪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改善设施装备条件,提升技术水平,稳定市场供应。据悉目前2023年奖励资金已全部下达地方,由地方统筹使用。
此外,还将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提高良种化水平。并引导和鼓励地方加大政策创新力度,调动主产区发展生猪生产积极性。
新京报记者获悉,2009年以来,我国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供应共发生4次较大波动(平均3年一次),价格大幅上涨的起因均为前期能繁母猪存栏量下降到正常水平的95%以下。答复中提及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于第四次“猪周期”尾声的2021年9月发布,距今已有近两年时间。
在这份《方案》中,农业农村部对能繁母猪存栏量、生猪规模养殖产能等进行调控,对各省份能繁母猪和规模猪场(户)保有量也作出了细致的要求。
农业农村部介绍,未来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完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压紧压实生猪稳产保供责任,指导生猪主产区落实好现有各项政策资金。同时,将结合地方的意见建议,适时研究完善资金支持政策,进一步调动主产区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保供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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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春玲